一、背景依據
近年來,全國范圍內城鄉危舊房坍塌事故頻頻發生,嚴重威脅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河北省關于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有效預防房屋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推動危舊住房更新,市領導及各有關單位負責同志專門對我市的危舊房屋進行了現場調研。
根據住建部《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第129號部長令)、省住建廳《關于印發<河北省城市房屋安全專項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石家莊市房屋安全管理辦法》(第128號市長令)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出臺了《關于加快市區1975年以前危舊住房更新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二、目標任務
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落實省委省政府安全隱患“全覆蓋、零容忍”要求,推進危舊住房更新工作,對現有D級危險住房騰空停用,能采取解危措施的立即進行解危,對暫時無法解危的要進行封閉管理,防止D級危房住戶重新入住和次生事故發生。
三、主要內容
共分總體要求、更新范圍、更新方式、政策支持、組織保障五部分。
(一)總體要求?傮w要求部分提出了危舊住房更新工作堅持的理念、原則、任務目標及更新方式。
(二)更新范圍。更新范圍部分確定了危舊住房更新工作的任務對象和更新范圍。
(三)更新方式。更新方式部分列舉了危舊住房更新及居民安置補償方式。
(四)政策支持。對于危舊住房更新工作,《意見》規定了資金、規劃和稅收上的惠民政策。
(五)組織保障。為充分發揮政府的引領作用,健全工作組織機構保證危舊住房更新工作的順利推進。
四、涉及范圍
新華區、橋西區、長安區、裕華區、欒城區、藁城區、鹿泉區,其他縣(市、區)參照執行。
五、更新方式及執行標準
(一)成片改造。對危舊住房集中區域可由轄區政府通過房屋征收(協議搬遷)方式進行改造,由市區兩級政府平臺公司和社會資本參與實施,采取異地產權調換、原址產權調換和貨幣補償3種方式進行安置,鼓勵房屋所有權人選擇政府指定的異地集中安置區安置。
1.選擇政府指定的異地集中安置區安置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按照不低于同地段類似房屋市場價格進行評估確定;異地調換房屋價格,按照不低于市場評估價格70%的原則確定。
2.對選擇原址安置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按照不低于同地段類似房屋市場價格進行評估確定;原址產權調換房屋價格,按照市場評估價格確定。按照等價值的原則進行調換,等價值調換后,產權調換房屋面積仍低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1:1給予產權調換,不可分割超出部分按照市場價結算。
3.對選擇貨幣安置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按照不低于同地段類似房屋市場價格進行評估確定,在簽約期限內可按照搬離時間給予被征收人房屋市場評估價值的20%或10%獎勵。
(二)加固維修。房屋所有權人采取加固維修措施消除險情,屬多產權房屋的,經征詢房屋所有權人意見且90%以上同意進行加固維修的,由轄區政府或原產權單位(房改房)組織實施。
(三)原址翻建。對符合規劃用地性質、住戶改造意愿強烈、具備翻建施工條件的3棟(含)以下零星D級危險房屋,經征詢房屋所有權人意見且90%以上同意的,可實施原址翻建。
(四)征收拆除。一是對于危房所在土地規劃為綠地、道路等公益事業用地的,由市區兩級財政部門提前安排資金,轄區政府負責實施,對危房進行征收拆除。二是對危房所在土地規劃不屬于綠地、道路等公益事業用地的,且不能進行加固維修和原址翻建的3棟(含)以下零星D級危房,由轄區政府負責征收拆除。
六、惠民措施
在資金上,對實施原址翻建的,政府按照低保家庭每平方米補貼2000元,低收入家庭每平方米補貼1500元給予一定補貼;居民搬離D級危房期間每月每平方米給予25元租房補助。
在規劃上,實施原址翻建的,可適當增加房屋面積,最多不超過15%。
七、新舊政策差異
與以往政策不同,《意見》明確了成片改造更新方式下異地調換房屋價格的最高優惠標準為市場價的70%;在更新方式上,增加了征收拆除的方式來更新不能進行加固維修和原址翻建的3棟(含)以下零星D級危房,保證危舊住房更新工作不再有“漏網之魚”,更有利于消除安全隱患、預防房屋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住房和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