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石家莊市大氣環境質量,深入開展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市政府印發了《關于推廣新能源渣土運輸車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2021年10月,市城管局起草了《通知》,征求了市政府有關部門及主城五區意見建議,并進行了修改完善。
二、出臺意義
通過推廣新能源渣土運輸車,減輕污染排放,助力我市大氣環境質量改善。
三、主要內容
一是促進新能源渣土車使用。明確市屬國有企業示范帶頭使用新能源渣土運輸車,2021年12月底全部使用新能源渣土車。新審批的其它項目運輸渣土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
二是開放路權和增時作業。除公安交通部門禁止駛入的路段外,允許新能源渣土車在市區內其他區域通行。在市區三環以內區域,新能源渣土車的運輸時間為早晚高峰期(7:00-9:30、16:30-19:30)以外的所有時段。
三是規范車輛標準。新能源渣土車應安裝機械全自動密閉裝置,車載定位系統接入環衛、交管監管平臺,車身顏色為綠色。
四是鼓勵充電樁建設。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充電樁的建設與運營,供電公司對充電樁建設開設報裝、供電綠色通道。
五是優化審批程序。審批部門對新能源渣土運輸車輛企業在注冊登記等手續辦理時,一律開通綠色通道。